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条例》为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以制度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关键节点上,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后,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整个党史学习教育求实、务实、扎实,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全党历史自觉、历史自信大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大大提升,达到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实践证明,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是各级党组织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方法,是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全国人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认真总结这次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总结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宝贵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其制定实施不仅是党内法规体系的有益补充,更是推动党的建设与党史学习深入结合的制度指导。《条例》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摆在党史学习教育的首要位置,强调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制定出台《条例》,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
以制度健全完善党史学习教育体系
《条例》是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共六章、三十四条,明确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作用、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原则和对象、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和方式等。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条例》规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承担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直接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不仅要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重要形式,进行党史学习,形成“风向标”和“排头兵”效应,还要切实整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相关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发挥优势,形成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合力。基层党组织要坚持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带动基层党建工作,以高质量党建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任务,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学在经常。党中央、各级党委(党组)、基层党组织密切衔接、一体贯通,确保全党上下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