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使秦的目的有几个?根据《史记.刺客列传》和《战国策.燕策三》记载的信息来看,荆轲出使秦国,目的有二:其一:“劫持秦王”;其二,第一目标不能实现则“刺杀秦王”!《史记.刺客列传》: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

“田氏代齐”的记载,为什么有人说被太史公司马迁欺骗了2000多年?

公园前1044年,姜太公因为辅佐周武王夺得商纣王的天下,建立了周王朝而受封齐国,成为了齐国开国君主,所以齐国的国姓是“姜”。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齐桓公大名就是“姜小白”。齐国通过煮盐垦地,开疆扩土,一度兵强马壮,不可一世。周王室能够成就八百年江山的神话,也与齐桓公首倡的“尊王攘夷”政治主张有着很大关系。

影视剧中的姜子牙齐国成国大约600年后,国姓竟然在兵不血刃的情况下,突然变成了“田”。更惊奇的是,齐国国民似乎并不抵制这种变化,理所当然,周天子也觉得毫不违和,最终还从法理上为其正了名。新上位的田氏君王田和不仅继续延用“齐”作为自己的国号,其后世诸王甚至将齐国发扬光大,成为最终的战国七雄中少有的可以与秦国匹敌的大帝国。

田忌(陈完后人)赛马中的?出战顺序这一政权更迭,明明是田氏历代家主图谋已久,田成子处心积虑,田恒专权,田和乘周天子承认三家分晋的合法性,因势利导的一次成功谋朝篡位。但是太史公却在《史记》中给出了一个,天道轮回,冥冥之中自有定数的说法。史书记载,齐国的田氏的始祖是由于国内动乱,逃到齐国的陈完。陈完是春秋时陈国贵族,陈厉公妫跃的儿子。

据说,当时“陈”和“田”在发音上都读dien(跟殿这个音类似)。陈完跑到齐国后为了融入当地百姓,改姓为同音的“田”。所以,“田氏代齐”又被成为“陈田篡齐”,齐国的田氏也是可以称为陈氏的。影视剧《钟无艳》中扮演齐宣王的梅姑之所以说太史公有误导之嫌,是因为《史记陈杞世家第六》记载“厉公二年,生子敬仲完。周太史过陈,陈厉公使以周易筮之,卦得观之否:「是为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若在异国,必姜姓。姜姓,太岳之後。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翻译过来,就是“陈厉公继位第二年,生了个儿子叫陈完,字敬仲。正赶上周太史路过陈国,厉公就请他为儿子算了一卦。得到的卦象是观卦变否卦,周太史的解释是“陈完将是国家的骄傲,将来可为诸侯。难道是说他会取代陈国而拥有自己的国家吗?如果不在陈,会在其他国家吗?这不是他这一辈能实现的,会发生在他子孙身上,如发生在别国,一定是在姜姓国家(显然就是齐国)。

但是这种好事是不会两头都占的,所以等到陈国衰亡的时候,他的后代才能成事,昌盛起来”。《左传》中也有类似预言的记载,说的是陈完成年时,陈国的大夫懿氏想把女儿嫁给他,所以未来丈母娘也占卜了一下,结果显示为“吉”,说他将在姜姓之国发展壮大,子孙到第五代开始昌盛,地位及于正卿,到家族第八代就没有人能比得上了。

原文为“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问卜之事,真真假假,也是说不清的。不过如果是真的,姜小白就一点风声都没有听到?他在世的时候,可是八合诸侯,可谓是齐国王室跟周王室过从最密切的时候。不过这个故事,多少比后期“青帝转世,斩白蛇”,“出生的当夜,红光升腾似火,街巷充满异香”什么的听起来更可信些。

荆轲刺秦王的目的有几个?是刺杀秦王还是要挟秦王要回地盘才导致最后的失败?

荆轲使秦的目的有几个?根据《史记.刺客列传》和《战国策.燕策三》记载的信息来看,荆轲出使秦国,目的有二:其一:“劫持秦王”;其二,第一目标不能实现则“刺杀秦王”!《史记.刺客列传》: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战国策的记载与史记几乎一样,不再引入。从史记及战国策的记载来看,太子丹请荆轲入秦,是希望荆轲效法春秋时曹沫劫持齐桓公的做法,劫持秦王,逼迫秦王签下条约,答应全部返还侵略的诸侯之地。

如果秦王不同意,就杀了秦王,让秦国产生内乱,山东诸侯再寻机合纵以抗秦。史记和战国策记载,荆轲刺秦王失败,临死前说了一句话: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战国策记载与史记基本相同,荆轲临死前说的意思就是,刺杀秦王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他想劫持秦王,逼秦王写出退还侵略诸侯土地的条约,以此回报太子丹。

曹沫劫持齐桓公的典故《史记刺客列传》里也有记载: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於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

”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於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於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大意就是:曹沫是鲁庄公的大将,领兵与齐国打了三次,三次败北,鲁国不得已割地求和。曹沫乘鲁庄公与齐桓公会盟时不备,跳上台劫持了齐桓公,要求齐桓公归还侵夺的鲁国领土,齐桓公同意。

其实,从当时的情况来看,直接刺秦有可能成功。而劫持秦王必然会失败!原因如下:其一,秦王不是齐桓公。齐桓公当时要称霸诸侯,注重信誉。答应曹沫的事不能反悔,如果反悔就会失信于诸侯,对争霸不利。而秦国呢?自从秦孝公之后,就从来不讲信义。秦昭襄王还使诈扣留了楚怀王。就算当时荆轲劫持了秦王,逼秦王签下契约,答应退还侵略诸侯之地。

但是太子丹和荆轲有没有想过,一纸条约有什么用?一旦秦王获得自由,条约就是废纸。因为那个时候的秦国,实力已经可以碾压所有山东六国,山东六国连合纵都不敢。其二,土地不是和氏璧。当年,蔺相如怀和氏璧使秦,璧在蔺相如手里,可以随时毁掉,这样可以制约秦王。而当时的土地在秦国手里,土地交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可能短时间交接完毕,就必然给秦以喘息之机。

而太子丹或诸侯至多得到几片竹简写就的契约,这个契约无法制约秦国。在秦国恐怖的军事实力面前,任何文字只是游戏而已。其三,秦舞阳不是蔺相如的随从。蔺相如当时看出秦国不愿意割15城给赵国,就秘密派随从把和氏璧送回赵国。荆轲本来在等一个重要的客人,这个人可能就是要作为荆轲的随从一起出使秦国的。我在想,荆轲的打算是这样的:与随从一起劫持秦王,逼秦王写下契约,然后荆轲继续劫持住秦王,让随从骑快马把合约快速送出咸阳。

没想到秦舞阳不撑腿,一进咸阳宫就瘫了,害得荆轲一个人劫持秦王,结果失败。其四,荆轲不是蔺相如。这是说荆轲缺乏蔺相如的机变意识。荆轲谒见秦王,见秦舞阳帮不上忙,应该知道劫持无用,所以荆轲应该采用第二方案,直接刺杀秦王。如果刺秦王成功,虽然不能改变历史进程,给秦国造成内乱,苟延残喘还是可以的……可惜,荆轲没有及时调整策略,功亏一篑,让人扼腕!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刺秦,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的结局,悲夫!。